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方法学的组成中包括了:适用条件、基准线情景、额外性论证、减排量核算、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等要点。
01
适用条件
红树林营造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在生境适宜或生境修复后适宜红树林生长的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通过人工种植构建红树林植被的项目;
b) 项目边界内的海域和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县(含)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核发或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
c) 人工种植红树林连续面积不小于 400m2;
d) 不得改变项目边界内地块的潮间带属性,即实施填土、堆高或平整后的潮滩滩面在平均大潮高潮时仍全部有海水覆盖;
e) 项目不进行施肥;
f) 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02
基准线情景
红树林营造项目基准线情景为:在实施红树林营造项目前,项目边界内的海域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为无植被潮滩或退养的养殖塘。
03
额外性论证
红树林营造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行为。红树林易受极端气候事件和人为活动干扰,通常红树林植被种植和后期管护等活动成本高,不具备财务吸引力。符合本文件适用条件的项目,其额外性免予论证。
04
减排量核算
减排量=(项目清除量-基准线清除量-泄漏量)×(1-项目的非持久性风险扣减率)
此方法学中,基准线清除量为0,泄漏量为0。
因此,减排量核算可简化为:
减排量=项目清除量×(1-项目的非持久性风险扣减率)
05
监测方法
方法学包含监测方法,通过实测的方法对项目的边界、实施情况等进行监测。
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设计阶段确定固定样地监测频率,一般每5年至少监测一次。首次监测时间不早于项目申请登记时间。
06
审定与核查
项目审定与核查的要点包括:项目的适用条件、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的边界、项目减排量核算、样地监测、参数的审定与核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