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 CCER 重启提供了顶层政策设计支持,标志着CCER交易时隔 6 年将再次重启。
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 4 项方法学的通知,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为首批方法学,并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10月2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公布了暂定的CCER登记、注销、统一交易与结算机构,同时明确了2017年3月14日前备案的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表示,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通过制度建设打通项目和减排量申请渠道,积极稳妥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项基础工作,已组织建成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将于近期上线运行。
在众多CCER品种中,林业碳汇是重要的固碳增汇途径,同时具备生态效用及政治经济学优势。林业碳汇可利用森林储碳功能,通过造林、再造林等方式获得储碳增量,实现负排放。作为一种已进行商业部署的负排放技术,林业碳汇的减排成本约为5-50美元/tCO2e,远低于其他负排放技术,因此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在CCER重启的大背景下,林业碳汇的政策支持力度如何,价值和潜力怎样,业界又开始了哪些布局?
政策持续推动
在国内,目前林业碳汇的开发体量较小,截至2017年3月CCER窗口暂停申请前,中国林业CCER项目仅公示审定97个,备案15个,签发3个。但自2017年始,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林业相关碳减排新政策。2017年7月,国家林业局发布《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目标增加森林碳汇,稳定湿地碳汇,推进碳汇交易。2021年2月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指出,CCER 机制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林业碳汇被明确纳入重点方向,且是“负碳”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