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中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
告暂停 CCER 项目和减排量备案申请,目前尚未恢复。截至 CCER 恢复备案前,国家发改委公示
CCER 审定项目累计达到 2856 个,备案项目 1047 个,获得减排量备案项目 287 个。
2020 年 11 月公布的《全国碳交易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排放企业可
以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扣不超过 5%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应来自可再生能源、
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的减排项目。
2021 年 10 月 26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
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允许企业使用 CCER 抵消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 5%。
除了所使用的 CCER 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外,对 CCER 的种类和产生时间
均不限制,这意味着此前市场上数千万吨的存量 CCER 被允许进入全国碳市场。CCER 市场活跃度
和价格大幅提升。2021 年 CCER 共成交 17678 万吨,较去年大幅增长。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二级市场共交易自愿减排量 4.4 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