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本区首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一。投向领域:
对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9大领域42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给予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二.支持范围
适用于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
三。申报方式
按照首批征集通知要求,项目单位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申请书
(3)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
(4)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设备采购方案)
(5)贷款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融资计划书)
(6)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
有关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区发改委投资科,材料电子版应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
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附件4-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xls
一、投向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