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北京绿色交易所与EDF美国环保协会联合举办的“双碳目标下的自愿减排市场展望”圆桌论坛上,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表示,作为国际上认可的减排信用,核证减排量CCER交易有望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碳市场的排头兵。北京绿色交易所也正在积极推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的建设,努力发展成为面向全球的国际级绿色交易所。
EDF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全球气候行动高级主管刘洪铭表示,2030年全球自愿减排市场规模的保守估值将达50亿至300亿美元之间,甚至可能达到500亿美元,未来自愿减排市场潜力巨大。
北京绿交所推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
近十年来,国内也在不断发展建设自愿减排市场。自2012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中国自愿减排市场搭建了相对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也在持续开展,并在2021年底全国碳配额市场抵销履约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将作为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主要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之一。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发布后开始,自愿减排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2015年《巴黎协定》达成后则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有超过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减排量被注销,是2017年的两倍多,市场增速明显。
王乃祥表示,自2012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我国自愿减排市场搭建了相对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核证减排量CCER交易也持续开展,并在2021年底全国碳配额市场抵消履约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1年下半年,北京绿色交易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启动了全国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400万吨CCER已用于全国碳市场履约期清缴
我国目前也基本形成了一个有效的CCER交易市场。
“CCER为多元化、市场化推动全社会低成本实现碳减排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总经济师张昕回顾了十年来我国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的建设历程与成就。他表示,经过主管部门多年大量细致探索性的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证,CCER注册登记管理、交易管理等一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体系。
据张昕团队统计,截至目前,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已经公示了1315个自愿减排的项目,签发了391个项目的CCER(不包括重复记录项目),签发减排量大约是7700万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项目中有约80%的项目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同时也有超过80%的CCER来源于这些项目。
至2021年底,现有的9个交易机构累计交易4.43亿吨的CCER,成交额也突破了40亿元。目前约6000万吨的CCER已被用于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抵消,特别是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约3400万吨的CCER被用于配额清缴履约抵消。
“这些用于抵消的CCER不但直接为重点排放单位降低了配额清缴履约经济负担,也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直接带来经济激励约20亿元。”他表示,CCER为多元化、市场化推动全社会低成本实现碳减排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张昕认为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目前还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优化完善方法学体系,以规范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和减排量的核证。二是加强对审定与核查服务机构的管理。三是充分发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机制对参与主体的经济激励作用,通过交易机制合理地发现相关减碳信用的价格,并防止价格发生分化。四是加强全体系信息披露并建立联合征信惩戒管理机制。五是探索国际接轨并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2030年碳市场规模预计可能达500亿美元
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设立以来,清洁发展机制(CDM)作为被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有了长足的发展。其中,CDM的核心内容是允许附件一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附件一缔约方(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刘洪铭表示,据统计,2020年有超过1亿吨的碳减排量被注销,是2017年的两倍多。在减排量签发数量上,2021年的签发量将近4亿吨。而根据研究机构分析,到2030年全世界碳减排量可能达到15亿吨到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到2050年,年需求可能达到70亿吨到1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年。据此估计,2030年市场的规模,保守估值在50亿至300亿美元之间,甚至可能达到500亿美元。
除了CDM这一国际碳抵消机制,现有的自愿减排项目体系还包括ACR(美国碳注册)、GCC(全球碳委员会)、GS(黄金标准)、VCS(核证碳减排标准)等。目前看来,产生真实的、长期的、可测量的、有额外性的和经核证的减排量是现有的自愿减排项目体系的基本要求。但由于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之间对基本要求的执行力度有差异、执行标准不统一,减排量的质量难以辨别。
那么,如何来判定一个减排量是高质量的?
刘洪铭表示,随着巴黎协定各细则的逐步敲定,国际社会已经对高质量碳减排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包括EDF参与研究的为碳减排指标进行高质量定义和评估的碳信用质量行动(CCQI),还有自愿碳交易市场行动(VCMI),自愿碳市场完整性委员会(IC)和规模化气候解决方案商业联盟(Business Alliance to Scale Climate Solutions)。其中,EDF参与的CCQI研究,就是针对质量参差不齐的碳减排量,以建立独立的、用户友好的评分体系,以评估碳减排量的质量为目标。根据CCQI,目前,主要有七大类准则用以判断“高质量减排量”。要求能够有准确评估对温室气体的排放影响;避免重复计算;能应对非永久性减排问题;向近零碳排放过渡;拥有强有力的制度安排;能增强积极并防止消极的环境和社会影响;有项目东道国的气候雄心。
下一步,我国碳减排量高质量发展该如何进行?在刘洪铭看来,应从六个方面着手,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加快核心法律体系和相关支撑制度建设,如配套会计准则和跨国交易制度等;加快基础设施和相关制度建设,并预留国际接口;加强各层级监管,如地方层面开展类似CCER的自愿减排项目,如何进行管理、是否允许国际交易等;定期开展自愿减排项目体系和相关项目的评估,以应对国际的最新形势;加强信息披露,保证市场的公开透明和稳定运行;我国自愿减排项目可以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为切入点,加强国际沟通与交流,推动更广范围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李德尚玉 实习生周怡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