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举报范围包括9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1.检测机构伪造编造检测报告。
2.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元素碳外检报告。
3.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篡改元素碳外检报告编号、日期、签字、样品数量、煤样状态、检测结果等。
4.核查机构核查报告数据造假。
5.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自有化验室的元素碳检测原始数据、记录台账、统计报表。
6.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系统性编造低位热值、全水分等煤质化验检测原始数据、记录台账、统计报表。
7.控排企业虚报瞒报供电量、供热量、燃煤消耗量等关键数据,严重影响碳排放核算结果。
8.控排企业通过掺杂其他煤炭等方式制作虚假煤样送检。
9.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采样、制样、存样、弃样、送检等原始记录或凭证。
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网络、信函三种渠道:
1.举报电话0531-51799110。
2.网络举报: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
3.信函举报:通过信函或个人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邮编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