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制氢综合储能示范项目
获得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甘肃首航风光氢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取得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发展与改革局出具的“甘肃首航风光氢能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制氢综合储能示范项目”备案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首航风光氢能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制氢综合储能示范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甘肃首航风光氢能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代码:2203-620902-04-05-137085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63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0亩,建设1000Nm3/h的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配套建设6MW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不上网,仅用制氢),将光伏发电直接转化为氢气,电解制氢系统耗电功率为5MW,建设一套1MW/2MWh的非补燃型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在发电负荷高、发电时间长的时段,配合制氢储氢系统进行储能;配套建设6000Nm3的固定式高压气态氢气储存罐,储气罐容量400m3。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目将依托公司在储能技术方面的人才优势和技术储备积极开展,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在熔盐储热能、氢能储能、压缩空气及二氧化碳储能等相关领域的科研数据和技术积累,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开工建设前,还需依法办理规划、环保、安全生产、能评等相关手续,可能存在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耗时较长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受疫情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宏观政策、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延缓、投资计划变更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出卖人”)与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受人”)签订了《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下直接空冷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书》,合同约定公司向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提供直接空冷系统设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利民;
3、住 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新化路8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公路工程监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大型游乐设施制造;特种设备制造;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买受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买受人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直接空冷系统设备;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11,73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柒佰叄拾叄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2完工款为合同总价的60%;
3.3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刻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最后一台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且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结束。
6、违约条款:
6.1若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合同附件技术条件书的要求,包括设备缺陷问题,釆取本合同约定的补救措施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以下责任:
1)货物替换:出卖人应在买受人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满足要求的设备进行替换,如出卖人在三日内不予回复响应买受人提出的相关设备缺陷问题,可视为岀卖人拒绝进行处理,买受人有权利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缺陷处理。因出卖人的原因,工程和(或)单项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并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出卖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解除合同: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出卖人的原因,工程和(或)单项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并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出卖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2如果不是由于买受人原因或买受人要求推迟交货而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违约金:
迟交1一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5一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3%;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出卖人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出卖人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3个月时,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为该套合同总价的10%,与此同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6.3出卖人未按期向买受人或买受人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按合同约定设备安装,买受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考核:则每退交一周,出卖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
6.4如出卖人现场服务人员未按照买受人通知及时到达现场,每延误一天,出卖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天。
6.5由于出卖人责任,双方所供设备及项目在竣工性能试验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出卖人应釆取有效措施使之达到性能指标,并承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而发生的更换或修理费用以及业主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合同设备第二次性能试验仍达不到要求,出卖人应承担买受人由此受到受业主方扣除的全部费用和违约金。如果由于上述性能保证值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业主拒收合同设备,则出卖人应承担其合同设备范围内的全部责任。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440,530,501.16元的23.57%,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 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