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全省能源主要发展目标:到2022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占比达到38%左右;2022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6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提出积极有序调整能源结构、权力保障能源可靠供应、抓紧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增强能源行业发展新功能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五大任务。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风光大基地建设要求,制定鲁北基地规划方案,规划总规模4000万千瓦以上。立足打造风光储输一体化大基地,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加快推进风光同场、储输并举、综合智慧、产业融合、生态友好“五位一体”重点项目建设,开工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建成并网300万千瓦左右。
印发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规划方案,规划总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围绕打造以生态修复、融合发展为特色的新能源基地,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地采煤沉陷区为重点,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50万千瓦左右。
全力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建设,开工海阳二期工程,深化招远一期、荣成石岛湾扩建一期 前期工作,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700万千瓦左右。加强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积极开展海阳核电跨区域供暖研究,适时启动工程建设。
坚持“一县一策”,组织70个国家试点县编制规划建设方案,规划总规模3000万千瓦以上。以沂水、诸城、嘉祥等20个县为重点,区分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住房等场景,打造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典型模式,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年开工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建成并网3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安丘市辉渠镇等88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668个村首批标杆创建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全年建成50个左右“标杆乡镇”、500个左右“标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