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共建“一带一 路”倡议提出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5 年来,共建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理念引领不断增强,交流机制不断完善, 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同时,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 水平有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更为严格。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 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 头、稳中求进,按照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会议要求,践行共商共建共 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 同体。
(二)基本原则。 绿色引领,互利共赢。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 境保护相协调,不断充实完善绿色丝绸之路思想内涵和理念体系。坚持多边主义,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充分尊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实际,互学互鉴,携手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共享绿 色发展成果。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支撑,搭 建绿色交流合作平台,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压实企 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 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完善共 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 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扎实开展绿色领域重 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