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调整:浙江省“燃料电池车产业发展方案”
序号
重点任务
政策内容
1
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加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测试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专用装备研制以及高性能质子交换膜、
催化剂、碳纸等基础材料制备技术攻关,努力实现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重点支持省内优势单位开展“高比功率低
贵金属用量膜电极组件、高耐蚀超薄金属双极板、氢引射器、氢传感器、氢气循环泵、氢气流量控制阀组、空气压缩机”等核心组件,“高电催化活性
ORR催化剂、超薄PTFE增强型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电解质”等基础材料,“70MPa车载储氢瓶、固态及液氢储存装置、加氢装置”等重要装备的技术
攻关。着力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集成技术、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与控制技术
2
搭建协同创新平台
支持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推动创新能力突
出的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创建汽车产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骨干企业创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根据各地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给予地方奖励支持。
3
加快完善产业链
以省级示范区为重点,鼓励地方积极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对各地引进具有核心
技术、填补空白的重大项目,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给予地方奖励支持。支持整车龙头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省内氢燃料电池产业
链上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打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4
培育龙头优势企业
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领先
产品的推广给予“首台套”等政策支持,推动形成规模效应,逐步做大做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帮助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单项冠
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
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由省建设厅作为加氢站建设、运营的主管部门,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级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将各地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奖励因素,建设的奖励因素额度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的50%。
6
提升氢源供应保障能力
发挥全省工业副产氢等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副产氢、工业有机废物制备车用氢气,着力降低制氢成本。拓展氢能供应渠道,探索发展绿氢,开
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
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
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
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
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