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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奖励
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加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省级财政按照国家奖
补标准1:1给予配套资金,省内示范城市相关地市财政按照国家和省的奖补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用于支持企业技
术研发、人才引进和产业化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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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补贴
在加氢站建设补贴方面,省级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设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
贴,其中,属于油、氢、气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站,每站补贴250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贴200万元;撬
装式加氢站,每站补贴150万元。地方财政按照省补贴额度1:1予以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
到示范期末,广东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约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
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
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